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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MPAcc教指委委托开展深化会计硕士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17-03-06 来源:MPAcc

    2016年12月,我校获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MPAcc教指委)委托开展深化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围绕“基于高层次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的‘行-企-校’协同育人MPAcc培养模式改革”这一课题开展。

    近年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对会计、财务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与社会对财会人才的需求之间沟壑越来越大。我校结合自身培养特色与优势,在“中国CFO能力框架”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高层次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的‘行-企-校’协同育人MPAcc培养模式改革”,希望通过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整合行业、企业和高校资源,加强“行-校-企”之间的协同、交流与合作,实现三方共赢的人才培养格局。

全国MPAcc教指委于2015年由教育部确认为深化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配合教育部的改革试点,全国MPAcc教指委需要在MPAcc培养单位中开展深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自2016年9月起,会计教指委邀请全国170多家MPAcc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深化综合改革试点。经过对申报材料的层层筛选,13项改革试点申请入围现场专家答辩环节,经在中国人民大学的现场专家组答辩,我校选题最终获批改革试点立项。承担深化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标志着我校会计硕士教育培养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果也将进一步引领我校会计硕士人才培养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