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对象 | 夏季 | 秋季 | 冬季 | 工 作 内 容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 3月1日前 | 6月30日前 | 9月30日前 | 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登陆进入学位系统查看申请状态。 |
硕士学位申请者 | 3月13日前 |
| 9月20日前 | 开题审核通过后,硕士在学位系统预查重栏目,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参加预查重。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 3月13日前 |
| 9月20日前 | 在学位系统预答辩栏目,博士生、同等学力申硕学生完成预答辩申请。预答辩须至少比正式答辩提前2个月完成(具体时间按院系安排)。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 3月25日起 | 7月15日前 | 9月15日起 | 在培养管理系统创新成果栏目: 提交科研成果记录,正式答辩前请完善科研成果。(注意:后期须在学位系统正式查重管理栏目的科研部分添加申请学位用的科研,打印含完整科研信息的学位申请书,交学院作存档文件。 |
博士学位申请者 | 3月25日至 29日 | 6月30日至 7月2日 | 10月1日至 7日 | 学历教育学生毕业申请通过后,非学历教育学生预答辩通过且完成结业后,在系统正式查重管理栏目: 提交正式查重论文(含添加科研信息,打印学位申请书),提交的正式查重论文用于盲审评阅,提交时请慎重核对论文版本是否正确。 |
硕士学位申请者 | 4月3日至 13日 | 7月1日至 7日 | 10月10日至20日 | 内容同上。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 5月24日前 | 9月5日前 | 11月30日前 | 往季已通过学位答辩的二次学位申请者,在系统正式查重论文提交栏目: 提交正式查重论文,添加科研信息,打印学位申请书。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 6月3日前 | 9月12日前 | 12月10日前 | 答辩结束。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 6月8日前 | 9月15日前 | 12月15日前 | 学位答辩通过后10天内,在系统学位数据上报栏目: 填报和完善学位相关信息,打印学位信息采集表,签名后上传电子版至学位系统。 留学生另需:复印护照,学生亲自清晰手写中文及英文姓名后,上传电子版至学位系统,如姓名与学籍系统不一致须联系学院。 |
学历教育学生,需确认学信网已经有毕业照片,或已经在新华社完成补拍并交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至学院。 非学历教育学生,需提交蓝底大一寸纸质照片2张到学院(高研班学术型硕士所交纸质照片须与国家同力平台电子照片一致, 禁止使用与平台不一致的照片)。 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类型的硕士及博士,另需:上传与纸质版学位照片一致的电子版至学位系统,用于学信网的学位信息备案。 | ||||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 6月23日前 | 9月30日前 | 12月30日前 | 在学位系统论文归档管理栏目: 获分委会审议通过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终稿(独创性声明及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须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二次学位申请者需重新上传终稿;可修改论文题目等相关信息。 申请涉及内部事项学生: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填写并交申请至学院;须在系统提交已签批的电子版申请表方为完成申请;须在学位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注“涉及内部事项,公开日期:20XX年XX月”字样;涉及内部事项的论文将全部参加上级部门的学位论文质量抽查。 |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 约6月30日至7月3日 | 约10月15日前 | 约1月10日前 | 同等学力人员获硕士学位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学位论文信息及上传论文终稿(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专业学位类型另需填报规培及执业医师资格相关信息,填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学生导师 |
|
|
| 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登陆,选择“研究生导师用户组”角色,进入学位管理模块(注意选择当前批次)。 |
3月5日前 |
| 9月5日前 | 在系统审核预答辩申请,组织博士及博士同等学力申请者完成预答辩(具体时间按院系安排);审核预查重的博士学位论文。 | |
3月13日前 |
| 9月20日前 | 在系统审核预答辩申请,组织硕士同等学力申请者完成预答辩(具体时间按院系安排);审核预查重的硕士学位论文。 | |
3月30日前 | 7月3日前 | 10月8日前 | 在系统审核正式查重的博士学位论文,对是否同意评阅送审和答辩提出意见。 | |
4月15日前 | 7月3-10日 | 10月22日前 | 在系统审核正式查重的硕士学位论文,对是否同意评阅送审和答辩提出意见。 | |
7月3日前 | 10月10日前 | 1月10日前 | 在系统的归档管理栏目,审核学位论文的电子版终稿。 | |
学科组 /学院 | 3月13日前 |
| 9月20日前 | 组织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者完成预答辩;安排学位论文预查重;完成在学位系统的设置、审核和结果录入 |
3月25至4月 | 7月 | 10月 | 审核学位申请资格;在校学位系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送审;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评阅送审;发布评阅结果。 | |
5月至6月3日 | 7月至9月10日 | 11 月至12月10日 | 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人员审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评阅和答辩结果录入,审核学位申请者科研成果。 | |
6月11日前 | 9月18日前 | 12月18日前 | 收齐非学历教育学生纸质照片一式两份,留学生手写中英文姓名的护照复印件,交学位办434。 | |
报毕业名单到培养办。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6月3日前 | 9月10日前 | 12月10日前 | 报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到学位办。 |
6月8日前 | 9月15日前 | 12月15日前 | 审核学位申请者科研情况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 |
6月11日前 | 9月18日前 | 12月18日前 | 各分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送会议纪要等学位材料至学位办。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6月底 | 9月底 | 12月底 |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学位办 | 3月13日前 |
| 9月20日前 | 完成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的预查重。 |
4月14-19日 | 7月11-12日 | 10月21-26日 | 完成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的正式查重。 | |
5月23日前 | 8月30日前 | 11月30日前 | 审核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组成。 | |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 | 准备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材料及会议审议相关内容。 | |||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 | 公布获得学位人员名单,制作、发放学位证,办理学位相关档案材料,完成学位信息备案。 |